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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髓0 吃喝币19896 拜访TA的空间加挚友用道具
都过了好多少天了。
今天得空来吐。
何路问我在哪里,
我说在成都。
他说来喝酒,
我说已经翻了。
酒其实并不赶口,
不知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为何就好这一口。
酒一喝多,
话就多,思维就乱。
我酒一喝多就喜欢暴力,
其实我很有暴力的资本,
惋惜我的职业是受气包那类的。
素来得不到施展过。
只可以在醉茫茫的时候,
可以童言无忌。
所以家人都厌恶我饮酒。
何路是一个遥远再遥远的友人,他用的英文名,我就爱好叫他何肉。假如念拼音是这样子念的。
他老是像一个彷徨在十字路口的二大青年。
性格很好的样子。
实在我在这里也帮他征过婚,也不算是,应当是亮个相吧,所以我仍是感到,男女都不要长胖,才比拟难看。
我的QQ空间,再也不写本人的东西了,狂转了良多有用没用的货色来填充。开空间,只是签到,浇花。
似乎工作一忙,人就没闲情去想有的没的。
其实如果能选的话,不结婚,一个人,有那么几个恬淡的朋友,偶然出来喝个小酒,发发神,日子其实还算很美丽。
本来我不喜欢那么浓郁的滋味,淡淡的,像那个农民山泉广告里说的就好。
也许我是老了,所以才想坐着摇椅缓缓聊。
人的毕生就像是坐公车,不停的人上高低下,或者有友情,亲情,恋情,但都不保障能够久长。
何必强留。
缘份也不能强留,所有都不能强留。
那一夜,我唱了好多哥哥的歌,也算是对我最喜欢的歌手一个留念,固然他的歌不合适我的声线,也不好唱,我唱得超刺耳。
虽然我晓得我很多时候做许多事都很呆。
但我喜欢一句话,不必说明,不喜欢你的人,解释不,喜欢你的人,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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