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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报道为城市途径扩建须要,北京路一住户慷慨配合,廉价签署征拆协议,未料随后竟获悉在自家原址兴建商场的招租广告。该市民认为,道路扩建部分及商场开发公司存在“骗拆”,以道路扩建名义低价征地再作商业用处,就此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征拆协议。越秀区法院经一审认为两被告存在不诚信行动,裁决撤销征拆协议。
越秀区法院认为被告存在不诚信行为,判决撤销征拆协议
法院 恢复被拆房屋原状偿还被告
微博推举 | 本日微博热门(编纂:SN026)
●被告 建商场也是“为公益”
据原告朱家兄妹诉称,兄妹三人是北京路318号一栋两层楼屋的产权人,一楼为商铺,二楼为住房,共有110余平方米。2005年间,广州市城市复建公司(商场开发商)让广州市面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道扩办)露面,以道路扩建的名义诈骗他们签订了《拆迁作价补偿协议书》及《拆迁安置协议》,约定道扩办给其208万余元补偿。
对此,两被告不服向广州市中院上诉。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越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复建公司是涉案房屋的拆迁人,道扩办在两次发出告诉却说本人是拆迁人,动迁职员则从未陈说该地块用于兴建营利性质。此外,道扩办在2005年3月28日与朱家兄妹签订弥补协议后,一直没有拆除房屋,却在起诉后急忙拆除房屋,更加证实他们的不诚信行为。日前,法院以复建公司瞒哄兴建商场的事实,下降补偿跟安置尺度,判决撤销补偿及安顿协议,复建公司与道扩办应依照《房地产证》所记录的事项恢还原状奉还,朱家兄妹将补偿款及本钱返还。
●原告 开发商借口扩路“骗拆”
对此,复建公司辩称,因为该公司成立在征地拆迁通知发出之后,拆迁工作一直以道扩办的名义进行,为保障建设项目标过程不受影响,才委托道扩办持续实现拆迁。“朱家兄妹曲解了公共设施的定义和性质。”复建公司称,商业设施是否用于公共设施没有相干划定,仅凭字义来猜想懂得其兴建的北京路复建商场不属于公共设施是过错的,复建商场作为商业设施也可归属公共设施范畴之内。
然而,道扩办始终不对拆迁名目进行兴修公共设施复建房,而是兴建了商场。一次,朱家兄妹在报纸上看到了招商广告,遂诉至法院。就在诉讼期间,复建公司便急匆忙忙拆除了屋宇。朱家兄妹就此以为,复建公司与道扩办歹意串通,以讹诈手腕,使其在违反实在意思的情形下订破合同,恳求法院判令撤销两份协定书,并恢复房屋原状,他们乐意退回208万余元给道扩办。
昨日下战书,记者在北京路看到,318号拆除后,两侧外墙已经基础建设完成。新快报记者 孟祝斌/摄
复建公司还说,该公司成立意思在于为广州将来的城市建设筹措资金,是作为拓宽城市建设资金张罗渠道的一个道路,并终极依据要求将所获取好处用于政府城市建设。而朱家兄妹房屋拆迁后用作贸易设施,最终也是要用于政府城市建设,合乎公共设施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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