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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编纂:张永福)
据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先容,捐助信息应至少每年公示一次,如无相似记录,年检时将不能通过。慈善类社会组织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河南慈善网宣布捐助信息。平时若捐款人想去慈善机构懂得本人捐款的情形,机构有任务告诉。
除捐献人跟受助人不乐意公然的相干信息外,有关慈悲捐助的信息都能够由国民、法人或其余组织向慈祥类社会组织查问,该组织应接收查询并及时给予回答。不公开捐助信息或捐助信息公开不迭时、不实在的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公益性社团,年检不予通过;情节重大的,将予以取消。
河南省的这一规定请求,今后河南省内所有注册成破并开展慈善捐助工作的基金会、公益性社会集团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实行慈善捐助信息公开的责任。这些单位发展捐献的情况、社会捐赠款物的接受和治理情况、社会馈赠款物的应用情况、向捐赠人反馈信息的情况等,都要予以公示。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民政厅24日下发的《河南省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措施》划定,慈善组织每年至少要颁布一次捐助信息,否则将被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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