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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日记[搞笑] 失足妇女被曝光 原来竟是男儿身
天气:晴 心情:沮丧 日期:2011-11-15 星期二 已被阅读 713 次 评论 0 条 举报此文
近日,一个叫“若小安”的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1年1月以来,该网民在某网络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发布了401条微博。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鸡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等“瞩目”标签,还采用“纪实”的手法,引起了网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体的关注。
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原来为吸引网民关注博眼球,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吸引,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成都律师提醒各位:网络带给我们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其在信息的传播速度,方便快捷的沟通方式等方面的优越性都是其他渠道不能代替的。网络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我们在享受科技给我们带来的便捷高效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触碰法律底线,以免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不便。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系天府交友网法律顾问,童鞋们有问题可以获得免费法律咨询,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5884533018;免费咨询扣扣:1571148996;关联在线法律咨询通道:http://www.scpc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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