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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女友提出分别一夜施暴强奸4次获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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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21:27: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经查明,郑某与谢某原系男女友人关系,因情感不和,谢某于2011年3月底向郑某提出分手,但郑某坚定谢绝并趁机拘留收禁了谢某的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2011年4月15日21时许,郑某找到了提出分手后躲避他多日的谢某,并强即将谢某带到其在蚌埠柴油机厂大院内的住处,采取语言要挟等手腕先后四次强行与被害人谢某发生了性关系,企图留住女友。在这期间,郑某为了避免谢某逃跑还强迫她打下了十万元的欠条并扬言“如果和我分手,我就到你家要钱,假如和我持续好,这张借条便作废”。谢某乘机逃离,并通过手机短信让其前男友的母亲刘某辅助报警求救,刘某接到被害人短信告诉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4月16日凌晨,谢某获救,郑某亦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正义网安徽9月5日电(通信员 顾强)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办结一起强奸案,被告人郑某因不满女友提出的分手要求,竟在短短的一夜内违背女友谢某的意志,先后四次施暴。检察机关依法以强奸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以为:被告人郑某不满被害人谢某提出的分别请求,在一晚的时光内违反谢某的意志,先后四次强行与被害人产生性关联,其行动已形成强奸罪。庭审中,郑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法事实跟罪名无异议,并当庭被迫认罪。法院经综合考量一审讯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现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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