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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些恋情,你明明在辛苦的付出,但却得到很少,甚至还会被别人偷走这份成果,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而踏入一段“畸形”恋爱呢?
近日,厦门大学一名30岁研究生邹智文(论坛iD:悼念石正方)自曝该校48岁守寡女教授石某,色诱男同事及博士班学生上床,甚至要求学生“肉体与灵魂都要紧紧跟老师连在一起”,才能达到学术最高境界。邹智文为了与老师厮守,和妻子离婚,最后惊觉自己只是老师的玩物,愤而公布这段畸恋,两人曾在各种场合疯狂交欢。石教授则称,自己真诚地为爱付出,但邹某男女关系混乱,没有责任心,自己才忍痛提出分手。

以色取利或者以肉体取利就是一种畸形恋,这种关系是惹火上身。等最初的目的达到了,而对方还热情不减,该怎么收场?
情感天地的网友们,快来发表下大家的观点吧,给后边的兄弟姐妹以警示及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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