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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自2003年12月病逝后,遗嘱表现梅妈每月可从遗产基金领7万元生活费至百年归老,其后梅妈争夺到10万。然而梅妈多年来向波及遗产官司的人提出不同类型的诉讼,多以败诉结束,须付繁重讼费。据悉,2009年梅妈就流露过本人逾半的收入用作了还债,现在破产主任会在10万中扣除梅妈的生涯费后,其余的则直接用来还债。
前日,新疆地震现场,高院法官裁定梅妈的指控没有理据,除非有实际证据,否则律师行不应依梅妈的唆使,向别人作出重大的串谋指控,结果裁定梅妈败诉。然而,梅妈仍不肯在裁决后缴付欠款,律师行只好入禀高院,申请梅妈破产,并指因为追讨讼费亦要花钱,天涯明月刀介绍,梅妈的欠款总数达226.4万元。成为破产人士的梅妈语气安静说:“多谢关心,多谢关怀。”她稍后去信到破产治理局表明会上诉,但她的长子梅启明表示冲动:“不公正,又要破产又要赔钱,会抗争到底。”
已故歌手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梅妈),为跟梅艳芳生前破下的基金争取逾亿元遗产,不惜斥巨资打官司,更将案件打至终审法院,可终极梅妈被判败诉。而后,律师行始终向梅妈催讨近230万元(港元,下同)律师费却未果,翌年遂入禀高院向梅妈索偿;其间,梅妈指控对方不专业,不依她看法提出案中证人串谋作假证供的指控,又指律师行当初许诺只会收130万元律师费,余数则在案件胜诉后收取。
本报记者 何寒静
东方卫报4月28日报道 自2003年梅艳芳逝世后,其母覃美金(梅妈)就在宗子梅启明的陪同下,执着地打起了遗产争夺官司,她先后控诉了遗言履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成果都以败诉告终,不仅没有获取更多的物业、基金跟遗产,更欠下了一屁股的律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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